部剧讲述的是小人物的林晨从一个码头挑工成立有黑社会性质的马帮再到爱国人士,最后和国家合作,成了军区司令的故事。

这是个长篇。

胭脂是他第一次事业起跃后遇到的,两人之间有风花雪月,因为胭脂的死,可以说他算是林晨心尖朱砂痣的存在。

这怎么不算爱呢?

慕青梨抽了抽嘴角,说实话,她更觉得这是林晨一厢情愿的爱恋。

“他是枭雄。”少女回答。

作为成立马帮小有起色的林晨,最开始身上并非绝对正义的光环。

他一开始不过想挣钱,过的更好,所以不管什么钱都能挣。

看到貌美的女人,想娶回去,或者发生点什么,都是正常逻辑。

副导演一愣,似乎没想到慕青梨会用一个近乎贬义的词汇形容林晨。

“既然是枭雄就说明林晨很多地方和黑岗先生是有共同之处的。”

“胭脂对黑岗先生恨,那么对林晨也不会是爱。”

慕青梨下了结论:“她最多,是感激。感激林晨拯救了她也不是,她感激的是,林晨给了她一个方向——妓女也能为国捐躯。”

谁说女子和男子在一起就得有爱情的火花?

或许和平年代可以。

可那是战火纷飞的年代,求安稳,为国家都来不及,谁还有精力爱这里爱那里的啊。

民国剧,就该好好在抗战剧情和勾勒历史上下功夫。

总盯着那点男女的事干嘛。

神经病吗不是。

这些话,慕青梨没说出来,毕竟她也不是完全的没情商。

她明白当下市场中的主流。

只是,王卫国都这样的档次了,本是不需要非得加一些鸡肋累赘的东西的。

少女诚恳道:“战友情,更动人,且升华更震撼人心以及正面。”

副导演还想说些什么:“你……”

“你是真的看懂了我想表达的!!”编剧陡然出声,谁都听得出来她在兴奋。

副导演满目惊讶,“汤编你怎么还真觉得她说的不错了呢?”

倒是王卫国没有丝毫惊讶。

事实上在剧本第一版,汤圆圆写的关系的确是战友情。

王卫国不在意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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